區委統戰部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調查研究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結合花都區的實際,提出統一戰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系。
二、負責聯系區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落實與完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以及對民主黨派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為區委與區各民主黨派進行政治協商做好組織聯絡工作;受區委委托,向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通報區委有關指示和會議精神;支持、幫助區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幫助各民主黨派改善工作條件。
三、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考察、選拔、推薦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及其部門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協同做好黨外后備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隊伍的建設工作,協同做好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和黨外干部的培訓工作;協同區工商聯管理干部工作。
四、負責開展新時期海外聯誼統戰工作,貫徹落實上級統戰部門統一部署,組織開展香港、澳門專項工作;做好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及臺屬人員有關工作;負責歸僑及僑眷統戰工作。
五、調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系,提出政策性建議并做好團結、幫助、引導、教育工作。
六、調查研究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性建議,聯系并培養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的代表人物。
七、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的方針政策,聯系少數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況,掌握動態,協調關系,提出政策性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的培養、選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解決民族、宗教方面的問題,維護本區的和諧穩定。
八、指導區各級黨(工)委和基層單位開展統戰工作;協調政府各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指導區工商聯、區僑聯工作。
九、負責開展海內外統一戰線的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