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委宣傳部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宣傳、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有關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統籌指導協調全區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工作,組織推動理論武裝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宣傳思想文化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和人才工作。
(三)統籌組織協調黨的方針政策、國際國內形勢和各項重大社會活動宣傳,統籌協調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區內媒體單位開展工作。
(四)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區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對新聞出版、版權印刷、廣播電視、文化藝術業改革發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掃黃打非”工作。
(五)統籌指導協調推動精神文化產品的創作和生產,協調組織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有關工作,指導協調推動群眾文化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電影行政事務,指導和協調電影產業發展、電影基礎設施建設。
(六)統籌全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教育;統籌指導協調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七)組織擬定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統籌落實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重大事項。
(八)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區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