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置
組織宣教科:
負責區直機關黨建情況的調查研究,起草工作規劃,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措施,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開展機關黨建研究,承辦區直機關工委交辦的調研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按期換屆,承擔關于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請示的報批工作,區直機關黨組織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組成及書記、副書記任免的報批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單位黨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黨的代表大會和黨代表會議代表的推選和報批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區直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落實“三會一課”等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提升組織力;研究、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導和實施機關黨內關懷幫扶工作;指導區直機關黨組織做好黨的群眾工作和統戰工作;負責指導區直機關黨的宣傳思想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督促檢查和指導區直機關不設黨組的基層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了解掌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分析研判干部職工思想動態,指導區直機關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引導;指導區直機關單位開展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督促、指導區直機關單位做好維護穩定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區直機關工委督查工作,承擔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的督查工作;承擔對區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組織落實機關黨建重點工作、重要制度情況的督查工作。
辦公室:
負責區直機關工委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委內工作督辦。承擔文電、會務、信息、機要、信訪、保密、檔案、行政事務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委內財務、組織人事、退休人員的管理;起草區行風(機關作風)建設評議實施方案,處理區行風(機關作風)建設評議活動日常工作,負責區直機關作風投訴電話的受理、轉達、反饋和向區委報告人民群眾對機關作風的投訴及處理情況,總結交流參評單位區行風(機關作風)建設評議活動的做法和經驗,提出促進機關改進工作、轉變作風的建議和對策;負責區直機關工會聯合會和關工委的日常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工作組織開展思想、組織、作風建設,指導區直機關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工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并對其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審批區直機關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工會組織的調整及其領導班子的組成,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加強“五老”隊伍建設,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工會、關工委按其章程的規定設立,根據其章程賦予的職責開展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各級團組織做好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婦女組織工作,推進在區直機關建立婦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