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廣州市花都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職能
一、統一組織、規劃、部署區直機關黨的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研究制定工作規劃,并抓好組織實施。
二、指導區直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
三、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四、對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落實黨建責任制、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區委報告。
五、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及時向區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情況。
六、配合區委有關部門抓好區直機關各部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參與對區直機關不設黨組的基層黨組織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和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了解掌握情況,按規定報送情況報告。
七、督促指導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基層)黨委、黨(總)支部按期換屆,審批關于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的請示,審批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基層)黨委、黨(總)支部和機關紀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書記、副書記的任免。
八、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審批直屬機關黨(總)支部發展黨員的事項;統籌協調開展城鄉黨組織結對共建。
九、領導區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十、了解掌握區直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領導區直機關工會聯合會成員單位工會組織的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的工作,指導區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做好黨的群眾工作和統一戰線工作,指導部分區直機關黨組織協調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加強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協調區直機關各部門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十二、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區直機關單位黨代會代表選舉的有關工作,以及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區行風(機關作風)建設評議活動,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對參評單位的意見、建議,及時向有關單位反饋和向區委報告。
十四、協同有關部門指導、規劃、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機關黨組織抓好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培訓輪訓區直機關黨務干部和入黨積極分子。
十五、完成區委、市直機關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