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與職責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開發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承擔廣州花都經濟開發區的規劃、建設、開發和管理的組織實施。
3.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發區招商引資工作。
4.負責開發區內企業的協調、管理和服務工作。
5.負責招商項目協議獎勵條款兌現及履約情況監管工作。
6.協助有關部門對區內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
7.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相關工作。
8.承辦花都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設綜合科、園區發展科、經濟促進科3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主要職責:負責開發區黨務、政務及日常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區內財政、國有資產、資產評估、財政監督工作;負責文電、黨建、宣傳、會務、檔案、計生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機要保密、統戰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信息、政務公開、文件的起草、審核和機關公文處理;負責財務管理、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
園區發展科主要職責:負責編制開發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發展綱要和建設項目專項規劃;負責組織實施開發區的規劃、建設、開發和管理工作;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和屬地鎮街做好開發區內各項社會管理事務;負責統籌實施開發區委托管理相關工作,協調開發區各委托管理區域落實促進經濟增長和產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分析開發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做好開發區各類統計報表報送工作;完成統計部門交辦各項事宜,統籌有關部門開展商務部門對經濟技術開發區各項考核評估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托管國企的日常經營和重大決策工作;協調托管國企推動以投促引相關招商業務工作;擬訂托管國企年度經營目標,組織開展績效考核、經營審計等相關工作。
經濟促進科主要職責:負責開發區經濟領域全局性、戰略性以及專項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統籌協調制定招商引資政策;負責制定開發區促進經濟增長和產業發展各項政策措施,制定產業項目招商引資導入指引、招商用地出讓標準指引、招商流程及評估制度等;負責統籌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建立日常協調機制,配合相關部門制定區產業發展規劃、空間布局,負責制定并執行招商引資工作目標和計劃;負責促進開發區外資外貿發展的招商相關業務工作;負責組織對有關部門招商引資的考核等工作;負責招商信息化平臺建設和維護;負責建立招商人員績效考核體系。
三、下屬事業單位
下屬區投資促進中心1個事業單位。
區投資促進中心主要職責:承辦區政府和經貿部門交辦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組織轄區內各類境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和對外宣傳活動,推介花都區投資環境和投資項目;對境內外其他地區的投資發展趨勢進行動態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招商引資和投資促進工作建議;負責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系交流;對轄區內招商項目落戶前進行跟蹤、協調和服務;為外商提供合資、合作、獨資企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辦文程序咨詢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