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二批)資金的通知(已失效)
區退役局:
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二批)資金的通知》(穗財保〔2021〕54號),2021年中央財政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二批)資金512765.64元已全部下達你單位。有關資金用途、資金收支分類科目、管理要求及說明等詳見附件。
一、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并納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項目代碼為“優撫對象補助經費,Z135080000006”,標識均為“01中央直達資金”,此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
二、請結合我區實際,統籌安排使用好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及其他部門、其他渠道支持的資金,切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三、請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作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同時,請按規定加強資金監管,確保專款專用,自覺接受財政部廣東監管局的監督
四、請嚴格按照文件規定使用資金,將直達資金支付到最終收款人,不得違規將資金轉至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請在該資金支出后一個工作日內將準確的支付信息及發放明細報送財政局社會保障科。
附件: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轉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優撫對象補助經費(第二批)資金的通知.pdf
廣州市花都區財政局
2021年8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