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將持續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了修訂后的《交通運輸部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在交通運輸部日前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李穎介紹說,新修訂的《辦法》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聚焦實施主體,《辦法》主要針對部級層面工作,交通運輸部將對符合實施條件的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中央企業,從嚴從緊從快進行警示、約談、掛牌督辦,也可根據有關規定對地市級人民政府進行約談。
二是加強警示通報,《辦法》增加了“點對點”提示函的內容,對于發生影響特別惡劣事故的或連續發生事故的,交通運輸部將對省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中央企業發送提示函,并視情通報省級人民政府或抄送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三是強化約談工作,《辦法》結合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對發生重特大涉險事故的、較大事故連續多發的、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及時約談,并按要求公開。
四是及時掛牌督辦,《辦法》突出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對警示、約談提出需要限時整改、舉一反三開展專項整治的,造成重大社會輿情的,發生性質惡劣較大事故的及時掛牌督辦。《辦法》還明確了交通運輸部要公開掛牌督辦情況,確保整改效果。
李穎表示,下一步,交通運輸部將持續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綜合運用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等各項措施,督促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重特大事故,全力確保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同時,指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長江航務管理局、珠江航務管理局、部海事局制定完善本地區、本領域的相關工作制度,進一步提升警示、約談和掛牌督辦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升行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