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補充征集花都區公辦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服務機構的通知
各機構、社會專業人士: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3〕26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1〕17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推動校內課后服務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方案的通知》和《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引進第三方非學科類機構入校提供課后服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為做好我區公辦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服務工作,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努力推動“征集一批、謀劃一批、論證一批、啟動一批”,為校內課后服務注入新活力。現補充征集花都區公辦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服務機構。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對象
符合資質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或社會專業人士。第三方機構主要包括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含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高校、科研機構、青少年宮等事業單位;其他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科技類社會組織等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專業人士主要包括非遺傳承人、手工藝人及文藝、體育專業人士、科技工作者等。
二、征集原則
(一)公益普惠
校內課后服務堅持公益普惠原則,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嚴禁第三方機構利用校內課后服務植入商業廣告,在學校進行商業宣傳、商業營銷。在校提供的課后服務收費標準不高于當地公辦青少年宮同類型課程平均課時收費標準,且要明顯低于非學科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類型課程收費標準。入校服務應接受花都區中小學校課后服務信息化平臺管理。
(二)責任擔當
課后服務機構應秉承教育情懷,承擔社會責任,發揮自身資源和學校資源優勢,服務家長需求、提升學生素質;應具備完善的管理制度、應急處置機制和服務流程,能夠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和健康,并提供必要的保險保障。
三、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
全區公辦中小學校自愿參加校內課后服務的在校學生。
(二)服務時間
原則上為下午課后托管時間,即公辦中小學校上課日放學后至18:30,實際服務時間根據學生具體報名情況確定。
(三)服務內容
校內課后服務提供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素質教育課程以及托管服務,不提供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輔導及補課等(具體以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為準)。
四、資質要求
如機構符合下述資質要求之一,自愿參與公辦中小學校校內課后服務工作,堅持公益普惠原則,提供適合中小學生素質發展要求的優質課程(非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并承擔培訓課程師生安全責任,可按時提交相應資質材料,申請入庫。
(一)同時持有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和工商行政部門批準的《營業執照》,許可內容包含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培訓內容以及托管服務的機構。
(二)同時持有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和民政部門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許可內容包含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培訓內容以及托管服務的機構。
(三)持有區級及以上業務主管部門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業務范圍包含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等(非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培訓內容以及托管服務的機構。
(四)事業單位及社會其他文化、體育、科技、實踐類團體機構利用自身資源開展公益免費項目入校服務。
(五)社會專業人士具有與服務內容直接相關的資歷或能力證明,具有較長的從業經歷與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對其資歷審核后可入校服務。
五、征集流程
(一)申請時間
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方式
申請者須同時提交相應資質的掃描版和紙質版材料(詳見附件1):
1.掃描版材料:所有報名材料須掃描成1份PDF文件(文件名標注“機構全稱+申請入庫花都區校內課后服務”)發送至郵箱hdqkhfw@163.com。
2.紙質版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遞交至花都區教育局三樓302室江老師(聯系電話:36898563;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3號)。
所有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并保證真實有效。逾期未交齊材料,視為放棄。
(三)材料審查
區教育局對第三方機構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符合要求,可納入建議入圍名單。
(四)入圍公示
經審查后確定的第三方機構建議入圍名單將在區政府網站、區教育局公眾號上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五)確定名單
經公示無異議的第三方機構,納入花都區校內課后服務機構庫,由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有效期兩年。
(六)學校遴選
學校根據辦學特色、學生需求,并結合家委會或家長代表意見,在區公布的名單內確定一批第三方機構或社會專業人士名單,向家長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可與之簽訂服務合同(協議),并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六、退出機制
如第三方機構出現任何對花都區校內課后服務產生不良影響的情形,區教育局將視情節輕重采取約談機構負責人、移出課后服務機構名單等措施,如第三方機構從機構庫中移除,該機構三年內不得再申報和從事花都區校內課后服務,且所造成的損失由第三方機構自行承擔。第三方機構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有權立即終止合作,并將相關情況及證明材料報區教育局備案,必要時依法追究第三方機構責任,具體情形如下:
(一)培訓項目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服務過程中出現較大管理過失的;
(二)惡意在學校招攬生源的;
(三)擾亂學校招生、教學秩序的;
(四)有其他擾亂學校秩序、不遵守職業規范和道德規范等違法違規行為的;
(五)存在轉包、分包行為的;
(六)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的,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的;
(七)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的;
(八)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等過期未及時換證的;
(九)服務期間未按時參加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
(十)在學校開展面向師生、家長等引進的課后服務項目滿意度測評中,學期綜合滿意度未達到約定要求且不愿按校方要求配合整改的;
(十一)任課老師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或無相關資質證明或相關項目專業資質的,或經查有犯罪記錄的,或經查有其他從業限制類型情況的;
(十二)服務水平低下,課后服務內容及質量與合同或協議約定明顯不符的。
出現上述第(一)至第(五)種情形之一的,第三方機構應當退出機構庫。
七、相關說明
(一)入庫不等于入校。最終入校機構由入校課程審核、入校師資審核、各學校遴選確定、學生家長自愿報課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決定。
(二)2024年已納入花都區校內課后服務機構庫且證件在有效期內的機構,本次征集無需重新提交材料。
(三)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花都區教育局所有。
(四)如上級部門有最新規定的,則按照最新要求執行。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