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吊銷廣州紅谷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辦學許可證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廣州紅谷培訓中心有限公司存在超出辦學許可范圍開展培訓、擅自改變機構名稱與辦學層次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已不具備繼續辦學的法定條件。依據相關規定本機關對廣州紅谷培訓中心有限公司辦學許可證依法予以吊銷(許可證編號:教民144011470001549號)。
辦學許可證吊銷后,其不再具備辦學資格,所從事的任何活動產生的后果均由舉辦者自負。
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向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訓監管科)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本機關將依法吊銷辦學許可證。
公示時間: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5日
聯系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公益路33號308室
聯系電話:020-36898778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