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擬同意廣州市花都區陽光學校變更舉辦者的公示
茲有廣州市花都區陽光學校向我局提交變更舉辦者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予以公示。
擬變更事項基本情況:
公示時間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來電向我局反映情況或問題。反映情況和問題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為確保公平正義,反映人需提供自身真實身份信息、所反映的具體情況說明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無法提供以上材料,將不予受理。對反映人遞交的材料,我局將嚴格按照保密制度進行登記、傳遞和保管。
聯系人: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職業成人幼教科;聯系電話:020-86898985。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