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比選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確保采購活動依法規范、公開透明、高質高效實施,保證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的正常工作運行,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采購人)擬向社會公開采購保安服務。本項目通過比選的方式確定一家服務優質高效的供應商,歡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參加本次比選。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項目采購內容及預算
二、總體要求
(一)供應商應對所有的采購內容進行報價,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報價。
(二)供應商應理解采購人不一定接受最低報價。
三、采購需求
(一)最高限價
人民幣 15萬元(重要提示:請報價人充分考慮服務期內物價水平及人員薪金的調整因素。服務期內,本項目服務費不作調整)。
(二)采購范圍
1、采購內容
確定1家成交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花都區公益路33號綜合樓保安服務。
2、服務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服務地點
花都區公益路33號綜合樓。
4、服務內容要求
(1)全天候負責區域內正門、后門、區域通道、停車場等24小時巡邏、值勤。
(2)綜合樓(區域)來人來訪人員通報、登記、證件檢查等。
(3)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工作,制定或完善監控室管理制度。
(4)執行當地公安部門關于物業區域范圍內的安全保衛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條例。認真做好各種應急預案,并報備采購人審查。
(5)及時制止物業管理區域內的不文明及違法行為。
(6)每天至少1次對電氣設備、開關、線路和照明燈具等進行檢查。
(7)巡邏范圍包括區域的公共區域、設備用房及采購人指定場所。
(8)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嚴重事件及時報警。
四、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
(一)成交供應商在合同期間接受采購人的訂單并按訂單完成服務,經采購人確認無誤后報賬結算。
(二)憑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購人支付貨款:
(1)合同;
(2)與服務相應金額的正式發票。
五、供應商資格
(一)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2020年或2021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4、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三)參加本次比選的供應商需具備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http://gdgpo.czt.gd.gov.cn/)物業管理服務定點采購入庫供應商資格,(本項目采購人與成交人將在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按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定點采購議價方式成交并簽訂合同)
(四)其他資格條件: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六、響應文件
(一)有意參加本次比選的供應商,請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8:00前向我單位提交密封紙質比選響應文件(注:現場提交資料,不接收快遞)。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6樓基金會辦公室,聯系人:石老師;聯系電話:36889019。
(二)參加比選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密封,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資格審查文件(供應商符合“五、供應商資格”的證明材料);
(2)服務方案;
(3)報價(含稅)。
注:參加比選供應商應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公章,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供應商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七、評審辦法
(一)資格審查
我單位組成比選小組,按照公告要求對參與比選的供應商提交有關資格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二)綜合評審
比選小組根據《評分方法》(附件)的評分標準對資格審查合格的響應文件進行綜合比較與評價,匯總每個供應商的得分(評審總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評審最終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應商成為成交供應商。
附件:評分方法
八、其他事項
如對本次采購有疑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辦公室(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3號)
聯系人:鐘老師
聯系方式:36898759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