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公布2023學年花都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名單的通知
各教育指導中心、相關幼兒園:
為鼓勵和扶持我區民辦幼兒園發展,進一步形成“公益、普惠、均衡、優質”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根據幼兒園申請,經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小組審核,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獅峰幼兒園等39所民辦幼兒園認定為2023學年花都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名單詳見附件),有效期為3年,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現對評審結果予以公布,并將相關事項一并通知如下:
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后有效期為三年。原則上在有效期三年后實行自愿申請申報和退出機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有效期內申請退出的,應當在提前一年的5月以書面形式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并退回有效期內獲得的財政補助。原則上以學年為周期,不允許在學年中退出。
二、經認定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需嚴格按照核定班級規模及收費標準進行招生及收費管理。經教育部門批準認定及退出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保教費收費標準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
三、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主動接受區教育、財政、發改、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會計、資產管理和預決算制度,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公開收費收支情況,健全和完善對財政資助資金的管理。
四、教職工配備和工資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配備教職工,從業人員符合崗位任職要求。依法與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全園教職工工資總額原則上不低于當年保教費收入的60%,教師工資水平達到規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教師工資指導標準。依法保障教職工待遇,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五、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認定后有效期間,出現未履行辦學承諾、違規收費、違規使用補助經費、年檢不合格、違背教育規律教學、克扣幼兒伙食費等行為的,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園資格,終止對其的扶持政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保教質量嚴重下滑和嚴重違規等辦園行為的,取消其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資格,追回財政補助,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由區教育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花都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管理工作,根據《廣州市花都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細則》(花教〔2022〕25號)文件要求執行。各教育指導中心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管理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區教育局職業成人幼教科反映。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