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市科研規劃項目課題成果《漢字文化育人課程建設與實施》出版”項目購買服務 詢價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確保采購活動依法規范、公開透明、高質高效實施,保證課題研究順利開展,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擬向社會公開采購市科研規劃項目課題成果《漢字文化育人課程建設與實施》出版服務。本項目通過詢價的方式確定一家服務優質高效的供應商,歡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參加本次詢價。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項目采購內容及預算
二、采購需求
(一)需求一覽表
(二)商務要求
1、服務方式
1.1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售后服務結束。
1.2 服務地點: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1.3 服務要求:
(1)圖書規格:16開,成品170*240MM,圖書封面采用250G銅版紙彩色;內文采用80G膠版紙黑白;無線膠訂。
(2)出版物需使用國家正規、統一的CIP標準書號,單書單號。
(3)完成圖書的審、編、校、封面和內文設計排版、申請書號等出版全流程。
(4)提供數量:100本
(5)出版物必須符合國家出版行業標準《書刊質量標準CY/T1~3-91,CY/T7.1~7.9-91,CY/T12~17-95》等相關規定。
2、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
2.1簽訂合同后,成交供應商提供合同等額發票,采購人支付給供應商成交總額的【50%】款項。當采購人收到供應商給的第一本成品書時,采購人支付給供應商成交總額的【50%】款項。
2.2 憑以下有效文件原件由采購人支付貨款:
(1)合同;
(2)與服務相應金額的正式發票。
四、供應商資格
(一)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復印件;
2、2021年或2022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4、近半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5.供應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出版許可證》
(二)采購人在比選有效期內自行查詢,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五、報價文件
(一)有意參加本次比選的供應商,請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18:00前向我單位提交紙質報價文件。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3號區政府綜合樓6樓基金會,聯系人:石老師;電話:36889019。
(二)參加比選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密封,響應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
(1)資格審查文件(供應商符合“三、供應商資格”的證明材料);
(2)報價(含稅)
注:參加報價供應商應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加蓋公章。供應商須對提供的材料真實性負責,若有隱瞞或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無效報價。
六、評審辦法
(一)資格審查
我單位組成詢價小組,按照公告要求對參與詢價的供應商提交的有關資格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二)價格評審
通過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價格由低到高順序排列,排名第一(價格最低)的供應商成為成交供應商。
六、其他事項
如對本次采購有疑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3號區政府綜合樓6樓基金會,聯系人:石老師;電話:36889019。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