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公布第四批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名單的通知
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技工業商務信息化局、區民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氣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區空港委、區汽車城管委會、區消防大隊、各鎮街、各有關專業協會(學會)、各學校: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工作,區教育局面向全區開展了第四批花都區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申報工作。經區直有關單位和各教育指導中心推薦,組織專家經過初審、會議評審、實地考察、公示等程序,評定美華航空航天科普基地等5家單位為花都區第四批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基地,現將名單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和指導推動,通過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實踐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區級基地(營地)的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誰推薦、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切實建立管理規范、責任清晰、安全保障的研學實踐教育工作機制。各學校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穩妥推進本級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營地研學實踐活動。
二、堅持正確育人導向
各基地(營地)要充分認識中小學生研學實踐工作的教育本質,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培養學生高尚情操,在研學實踐課程中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開展任何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背離的研學實踐課程,不得在研學實踐課程中宣揚腐朽文化、奢靡之風,堅決杜絕研學活動娛樂化、旅游化、庸俗化。營地研學課程設置要堅持內部課程為主、周邊輻射線路課程為輔的原則,避免將研學實踐營地辦成研學實踐活動的“集散地”“中轉地”。研學實踐活動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教育與宗教相分離原則,不得開展任何宗教相關的研學實踐活動,堅決禁止研學路線涉及宗教場所,堅決禁止研學課程涉及宗教內容。
三、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和水平
各基地(營地)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途徑主動公布、及時更新開放接待時間、開放內容、咨詢電話、投訴電話及郵箱等基本信息;要加大研學實踐教材的研發和師資的培訓培養力度;要開發使用研學實踐服務和評價的信息管理系統,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各方監督。各基地、營地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研學實踐服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開展經營性創收,要確保研學實踐費用優惠以及對貧困家庭學生實行費用減免,要不斷提升軟硬件建設水平,進一步完善研學路線、課程、師資、安保等服務保障水平,為學生提供優質高效的學習和服務體驗。
四、實行“摘牌退出”機制
基地(營地)評定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自名單發布之日起算。3年有效期內,區教育局將不定期組織抽查;3年有效期滿,區教育局對全部基地(營地)組織復核。對于抽查和復核中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摘牌處理。
1.不再符合基地、營地申報條件的;
2.發生嚴重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3.列入行業重點整治對象的;
4.發生嚴重負面輿情事件的;
5.發生嚴重意識形態安全事件的;
6.其它嚴重情形的。
被摘牌的基地(營地),不得再以基地(營地)名義開展研學實踐活動;自摘牌之日3年內,不得申報基地(營地)。
五、充分發揮基地(營地)教育資源作用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充分利用區級基地(營地)資源,結合中小學課程教學需要,注重結構性、科學性、趣味性和參與性,靈活安排研學實踐時間,確保每位中小學生在每個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實踐活動,著力提高中小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聯系人:劉廣強 聯系電話:36899570)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廣州市花都區第四批中小學生研學實踐教育基地名單
美華航空航天科普基地
春陽臺藝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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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勝蔡李佛拳傳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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