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消費商品及服務項目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反映居民購買的商品及服務項目價格水平的變動趨勢和變動程度。其按年度計算的變動率通常被用來反映通貨膨脹或緊縮的程度;CPI及其分類指數還是計算國內生產總值以及資產、負債、消費、收入等實際價值的重要參考依據。
CPI的編制方法是在眾多計量對象中選擇代表規格品,采集其價格數據,計算這些代表規格品的平均價格和個體價格指數,然后運用幾何平均計算出基本分類價格指數,再運用加權平均方法逐級計算小類、中類和大類價格指數,直至總價格指數。按照國家統計局針對CPI指標的詮釋,其計算過程如下:
首先,國家統計局和地方統計部門分級確定用于計算CPI的商品和服務項目以及調查網點。國家統計局根據全國城鄉居民家庭消費支出的抽樣調查資料統一確定商品和服務項目的類別,設置包括: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務八大類268個基本分類,基本涵蓋了城鄉居民的全部消費內容。全國抽選約500個市縣,確定采集價格的調查網點,包括食雜店、百貨店、超市、便利店、專業市場、專賣店、購物中心、農貿市場、服務消費單位等共6.3萬個。
其次,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方式,統計部門派調查員到調查網點現場采集價格。目前,分布在全國31個省(區、市)500個調查市縣的價格調查員共4000人左右。價格采集頻率因商品而異,對于CPI中的糧食、豬牛羊肉、蔬菜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價格變動相對比較頻繁的食品,每5天調查一次價格;對于服裝鞋帽、耐用消費品、交通通信工具等大部分工業產品,每月調查2-3次價格;對水、電等政府定價項目,每月調查核實一次價格。
最后,根據審核后的原始價格資料,計算單個商品或服務項目以及268個基本分類的價格指數。然后根據各類別相應的權數,再計算類別價格指數以及CPI。
我國CPI中的權數,主要是根據全國城鄉居民家庭各類商品和服務的消費支出詳細比重確定的。CPI匯總計算方法采用鏈式拉式公式,編制月環比、月同比以及定基價格指數。
CPI等于100,表明報告期與基期相比綜合物價沒有變化;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大于100,說明報告期與基期相比綜合物價上升,價格指數越高,反映物價上漲得越多;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小于100,說明報告期與基期相比綜合物價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