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上級機關、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公文收發、分辦、核稿、印刷、發行、印鑒管理、保密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規范性文件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備工作;負責擬訂區政府辦公室有關辦文規則制度;負責區政府辦公室日常運作和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會務接待科。負責上級會議、區政府大型會議、重大活動以及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等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出席活動、參加會議的安排工作;指導、協調、督促區政府全區性會議、活動會務;聯系、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市領導來區檢查、指導及友好單位參觀考察的公務接待工作;承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公務接待任務;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外出公務的相關保障工作。
(三)綜合調研科。負責起草區政府黨組會議、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的會議紀要;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負責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報告、講話稿、綜合文稿的起草、審核、把關;根據區政府工作部署,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決策參考;協助上級有關調研部門在本區范圍內開展調研活動;負責全區階段性情況分析和綜合;參與區政府綜合信息的調研、收集和整理工作。
(四)綜合一科、二科、三科。負責涉及區政府有關方面的公文處理工作;審核分管有關工作區政府領導同志的綜合文稿和會議相關材料:草擬和審核以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與區政府工作會議會務工作及其決定事項、重大問題的協調、檢查、督辦工作。
(五)政務信息科。負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指導、協調全區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收集、調研、整理政府政務信息,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有關政務信息,指導、考核全區各級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組織協調區政府工作部門和新聞單位宣傳報道區政府重大工作措施以及區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政務活動;組織協調區政府領導同志接受采訪等對外宣傳工作;編寫區政府工作大事記。
(六)區政府督查室。負責督促檢查中央和省、市、區,政府各項重大決策、工作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銜接配合國務院、省、市來花都督查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會議及調研決定事項;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指示件的辦理;負責指導、協調全區政府系統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區政府與區人大、區政協的有關督查聯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
(七)外事科(行政科)。指導全區重要外事活動的開展;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負責與國外友好城市及有交流合作關系地區進行交往的管理、報批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各級人員(含涉外企業人員)因公出國、赴港澳團組的審批、審核和呈報工作;負責因公出國、赴港澳護照(通行證)、簽證(簽注)、出國(境)證明辦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務普通護照(因公通行證)的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涉外安全工作;負責全區領事保護宣傳工作,配合處理本區涉領事保護工作、涉外國駐穗領事機構事務及重大涉外突發事件;配合做好全區港澳專項工作;負責本區APEC 商務旅行卡的初審報批工作;承擔全區外事專職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辦理區政府辦公室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干部考核培訓、紀檢監察、計劃生育、工資福利、工青婦、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區政府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的黨務工作、組織建設、黨員管理、黨員教育培訓;綜合協調機關制度建設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內務會議的組織協調、文稿起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