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殘聯
花都區殘疾人聯合會是履行政府賦予的“代表、服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團體,密切聯系廣大殘疾人的共同利益。團結、教育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承擔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的根本業務。
花都區殘聯的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結合實際,研究和制定區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協調實施。
(二)密切聯系全區殘疾人,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三)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貢獻力量。
(四)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爭取政府和社會各界關心、幫助殘疾人,支持、發展殘疾人事業。
(五)對區內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進行年審和檢查。
(六)組織、協調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體育、科研、用品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經濟活動、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七)承擔區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指導、管理和監督轄區內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協助他們開展業務工作 。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殘聯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