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歸國華僑聯合會主要職責
一、貫徹宣傳中央、省、市和區有關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密切聯系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了解僑情民意,溝通渠道,化解矛盾,為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二、服務經濟發展,積極搭建平臺,吸引僑資、僑智和僑力,主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助力花都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三、依法維護僑益,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我區的正當權益;反映他們的意愿和要求,積極為他們提供服務。
四、拓展海外聯誼,進一步拓展與臺灣同胞的聯系渠道;加強與港澳僑團、海外僑胞及其社團的聯系;加強與海內外僑界經貿、文化、科技、體育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廣泛凝聚新僑和海歸人才,引導他們積極參與花都創新創業。
五、積極參政議政,參加各項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活動,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發揮僑的作用,參與協商和推薦人大僑界代表,提名僑界政協委員人選工作,為他們依法履職、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提供服務。
六、弘揚中華文化,增強海內外僑胞同心同向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認同。加強對歸僑、僑眷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宣傳歸僑、僑眷的先進事跡和海外僑胞的愛國愛鄉行動,加強僑鄉的精神文明建設。
七、參與社會建設,努力建設美好花都,開展和諧僑社區建設,助力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興辦社會公益事業服務。
八、貫徹落實上級僑聯的工作方針、任務及指導鎮(街)僑聯開展工作。
九、加強僑聯組織的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按照上級有關工作的要求,搞好干部隊伍的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僑聯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