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大常委會
一、主要職能
區人大常委會對關系本區內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重大事項具有決定權,對區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進行監督,加強財政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對法律、法規在本區內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區政府組成人員、區法院、區檢察院工作人員進行任免。
二、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責
根據穗花編字〔2002〕36號、〔2007〕24號、〔2012〕50號、〔2016〕15號和〔2017〕22號文,花都區人大常委會機關設7個工作委員會和1個綜合辦事機構。
?。ㄒ唬┕ぷ魑瘑T會:
1、代表工作委員會
負責辦理有關人大選舉、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的議案,提出初審意見;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進行選舉和罷免的有關工作;負責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和代表建議、批評、意見的交辦、督辦工作;負責聯系本區選舉產生的市人大代表和區人大代表,協助組織其閉會期間的活動;承辦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人大代表的具體工作,受理人大代表的來信來訪和申訴,維護人大代表的合法權益;承辦區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
2、法制工作委員會
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本委員會審議的議案和辦理的代表建議,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與區人民政府的公安、司法、監察、民政以及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工作聯系;承辦對司法部門辦案情況的監督工作和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受理人民群眾對內務司法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
3、預算工作委員會
對人大常委會準備研究討論和決定的財經方面的重大事項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決算草案報告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的部分調整方案進行初審;負責對區發改、經貿、統計、審計、勞動與社會保障、財政、稅務、工商、質監、交通、國資、金融、保險等工作部門的聯系與監督工作;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在財政經濟方面法律、法規和區人大常委會有關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以及對國民經濟重大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報告;承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決算過程中提出的意見、批評和建議,以及受理人民群眾對財政經濟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對上級人大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組織代表和有關人員進行討論,提出意見。
4、城建與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
負責與區建設、規劃、國土房管、城市管理、城管綜合執法、環衛、環保、水務等工作部門的工作聯系,并對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報告;承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審議的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議案和辦理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及受理人民群眾對城鄉建設、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城市建設規劃及其實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態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上級人大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組織代表和有關人員進行討論,提出意見。
5、農村農業工作委員會
負責與農村、農業部門和“三防”部門的聯系工作,并對農村、農業方便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報告;承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審議的農村、農業方面的議案和辦理的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及受理人民群眾對農村、農業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對上級人大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組織代表和有關人員進行討論、提出意見。
6、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負責與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生等部門的聯系工作,并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的重大決策和部署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報告;承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交付審議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的議案和辦理代表建議、批評、意見,以及受理人民群眾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并進行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審議上級人大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意見。
7、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掛華僑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牌子)
負責對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貫徹實施有關社會建設、僑務、外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貫徹執行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決議、決定、審議意見情況的檢查,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對本區社會建設、華僑、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前瞻性、政策性的重大問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方面的突出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必要時可向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出有關工作建議;協助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受理人民群眾對社會建設、華僑、外事、民族、宗教方面問題的申訴、檢舉、控告和有關問題的來信來訪,提出處理意見;協助上級人大開展有關社會建設和華僑、外事、民族、宗教方面的立法及法律法規修訂工作,對上級人大征求意見的有關法律、法規草案組織調研和提出意見;對社會建設委員會和區人大代表提交的有關社會建設、僑務、外事、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進行跟蹤督辦。
?。ǘ┚C合辦事機構:辦公室。
負責區人大會議、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常委會主任會議、常委會黨組會議等有關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及區人大常委會領導參加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決定事項及常委會領導交辦事項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負責起草和組織有關部門起草常委會的重要文稿;負責區人大常委會機關文秘、人事、離退休干部、信訪、保衛、接待、財政及機關后勤工作;協調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的工作關系。
辦公室內設4個職能科:秘書科、綜合科、信訪科、代表聯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