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總工會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區總工會部署工作的協調、監督工作,協助區總工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起草工會相關文件和領導講話以及審核重要文稿;承擔總工會重要會議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區總工會的有關調研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財務、公務接待、統計、信息及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管、用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工會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審批下一級工會的財務預、決算;管理本級留成工會經費;負責工會機關行政經費和代管經費審核及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基層工會財務和經費審查工作;負責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組織宣教部
研究制訂工會組織建設的政策和工會干部管理的辦法和各項組織制度;指導各局、集團公司、街、鎮工會的換屆改選;協助各局、集團公司、街、鎮黨委管理工會領導班子;指導本區工會組織發展、建設和改革工作;制訂工會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并指導、組織實施;指導本區各級工會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工會堅持和發展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和開展廠務公開、民主評議企業領導干部等工作;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負責工會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開展職工文化、教育、體育活動,維護職工參加學習、娛樂和體育活動等方面的權益;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態,提出相應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三、維權工作部
負責區總工會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的研處工作;參加勞動關系協調、重大勞動爭議案的調處工作;指導企業工會組織建立、完善平等協調、集體合同制度;指導基層工會參與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與法律服務工作;負責核發區基層工會社團法定代表人資格證。
參與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職工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執行情況;參加職工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重問題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指導基層工會實施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協助政府做好勞動模范、先進集體的評選、管理工作,負責區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一、指導幫助。指導幫助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申辦領取《社會救濟證》和《低收入困難家庭證》,享受社會救濟金、低收入困難家庭六項減免收費項目、低保戶家庭成員醫療救助、子女讀書減免費用、申請入住廉租房等一系列政府社團解困優惠措施。
二、困難救助。系統基層解困基金按《章程》和《基金使用辦法規定》對困難職工給予救助;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向市職工濟難基金會提出救助申請。
三、互助互濟。開展職工互助補充保障工作,抓好“廣州市女職工安康互助保障計劃”和“廣州市職工特種重病互助保障計劃”的參保和續保工作,把首次已參保的下崗失業職工納入兩個互助保障計劃的續保范圍,為患病職工和下崗失業人員辦理申領保障計劃補助金手續。
四、來信來訪。發揮工會在維護企業穩定方面的組織優勢,通過建立信訪接待和基層工會信息上報制度,及時掌握企業職工動態;向來信來訪職工提供法律、法規、政策咨詢;解答有關疑難問題;接受職工的投訴;協商、協調勞動保障、民政、司法、信訪和綜治等相關部門處理有關勞動糾紛和矛盾;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反映職工意見和要求,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做好教育疏導工作,將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穩定。
五、法律援助。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困難職工、下崗失業人員,向市總工會職工法律援助處提出申請,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指導、幫助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困難職工或外來務工者獲得法律援助。
六、職工培訓和介紹。再就業政策咨詢及就業指導;向下崗失業人員免費提供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和工會職介所的定期招聘會;免費參加工會職介所舉辦的職業培訓,爭取在社區服務性崗位優先安排大齡或者困難的下崗失業職工就業。
七、企業及職工文化建設。發展豐富多彩、具有時代特征的企業文化,組織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文體活動和職工人文關懷活動;創建和諧企業,營造健康向上、團結和諧的企業氛圍,推進企業文化和職工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