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總工會
廣州市花都區總工會(部門)是區委主管的工作部門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作(運)方針,圍繞全區工作大局及黨委、上級工會的指示、決定,確定本區工會工作的指導方針和任務,貫徹執行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依據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區基層工會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責。
(三)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以及上級總工會反映職工群眾的意愿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制度和法規草案的擬定;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工會理論政策研究;指導全區基層工會組織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企業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
(五)向區屬有關部門推薦其工會的主要領導人選;協助黨委管好工會干部,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和改革;研究制定工會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計劃;負責指導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工作。
(六)對職工勞動安全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并發揮監督、指導和服務作用;調查研究有關職工就業、工資、保險、福利等情況,推進職工社會保障和集體福利事業的發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七)協助區政府做好勞動模范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本地區勞模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勞動競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負責對工會興辦的職工勞動福利事業的指導、協調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區職工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女職工工作,根據女職工的特點和意愿開展工作。
(十)完成區委和上級總工會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