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協開展民主監督助推縮短城市道路工程圍蔽周期
為優化我區城市道路工程圍蔽周期,降低圍蔽期間的交通擁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減少城市道路建設工程圍蔽施工對周邊居民和商戶帶來的不便,7月25日,區政協港澳臺僑外事委結合由何偉峰等8名港澳委員聯名提出的《關于科學統籌,縮短城市道路建設工程圍蔽周期的建議》(第2017號)提案組織部分政協委員開展民主監督活動。區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曾一江,港澳組部分政協委員,區政協機關委辦有關領導,主辦單位區交通運輸局以及會辦單位區水務局、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交警大隊)、區供電局、花都自來水有限公司參加了活動。
政協委員一行走訪了公益路駿威廣場門口水務圍蔽施工點和迎賓大道與百壽路交界處地鐵施工點,圍繞如何助推縮短城市道路工程圍蔽周期開展民主監督,并召開座談會。座談會上,主會辦單位分別匯報了我區城市道路建設工程圍蔽情況。區政協委員也圍繞當前存在的問題提出“提高統籌規劃能力”“提高文明施工監管意識”“加強宣傳”等具體意見建議。
一、我區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基本情況
今年以來,我區根據城市道路挖掘、占道施工狀況,積極調整組織機構,優化審批監管執法方式,確保對道路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有效查處;制定年度占用挖掘管理制度,對同一路段相鄰時間有挖掘需求的各類建設項目予以整合,根據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面積與施工時間進行統籌;并組織占道施工巡查監管和問題督辦監管,從而有效縮短占道施工時間,減少道路反復開挖回填現象。目前,我區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工程項目共計134宗,其中供電局46項、新奧燃氣17項、水務局45項、省市重點項目26項。目前已經審批施工的有59宗。
(一)強化部門聯動,加強統籌規劃。2024年1月,區交通運輸局印發《花都區城區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試行)》,全面落實好我區城市道路占道施工精細化管理工作,通過占道施工的科學管理,實現“少占時、少占道、少堵塞”的工作目標,聯席會議由分管交通運輸的區領導擔任召集人,區交通運輸局主要領導擔任副召集人,規資局、住建局、水務局、科工商信局、城管局、交警大隊、司法局、供電局、汽車城管委會、區空港委和4個街道辦等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年度申報計劃進行提前會審,對同一路段相鄰時間有挖掘需求的各類建設項目予以整合,根據“一條路一年挖掘施工一次”的原則,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面積與施工時間進行統籌。
(二)加強施工管理,優化施工方案。嚴格按照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占道施工相關管理文件規定的要求,根據施工場地地質特征、周邊環境以及交通狀況,及時優化調整施工方案,細化出更切實可行、更符合社情民意的方案,優先采用短距離、快節奏、多工序穿插流水作業推進。科學編制倒排進度計劃及相應的“人、機、料”投入計劃,嚴抓關鍵線路、關鍵時間節點,及時跟進計劃執行情況。
(三)調整組織機構,優化審批監管執法方式。分別將涉及區交通局交通運輸和管理科、道路養護管理科,區交通管理總站、公路路政所等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確認、公共服務和其他行政權力(備案)等行政審批職能移交到區交通局審批管理科集中組織實施,同步增強業務審批工作人員的配置,切實提高行政審批效能,實現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管兩支隊伍專業化、專一化,進一步提升審批與監管總體服務水平。
(四)做好信息公示,抓好文明施工。嚴格按照上級工作要求,明確占道施工“段長”工作職責,落實現場公示牌、施工圍蔽、交通疏解以及道路挖掘修復和相關要求,公示項目信息時在顯眼位置標注行業屬性,公布現場負責人員監管電話,在重要道路占道施工現場要求設置LED移動情報板,及時告知市民施工相關進度等情況。同時,審批、建設、監管、監理、施工等各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共同抓好文明規范占道施工。
二、我區城市道路圍蔽工作的存在問題
目前我區在建占道施工共有124宗,涉及路段點位近200多處。施工圍蔽不同程度占用了道路資源,降低了道路通行能力,是造成我區道路交通擁堵的主要因素,也是誘發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一)統籌規劃力度不足。城市總體規劃、綜合交通布局規劃、交通專項規劃、水電氣市政管線專項規劃、污水管網規劃等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經營管理主體負責編制,各層次、各專業規劃在空間布局等方面統籌協調不足。項目資金來源不同,行業劃分不同,項目主體多樣,各項目主體按各自計劃組織實施,部分交叉項目缺乏統籌各自建設導致道路反復開挖。
(二)超期施工現象普遍存在。近年來在交通、交警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嚴抓監管下,我區占道施工監管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超期圍蔽的問題。主要原因是施工前未做好準備工作:一是未摸查清楚地下管線問題,開挖后損壞需要搶修或遷改,嚴重延誤圍蔽工期;二是未提前對接確定不穩定因素,如平石路改造工程,因高壓電塔未落地,造成圍蔽多年未能完工;三是未充分評審施工方案可行性,圍蔽后多次調整,耽誤圍蔽工期;四是資金保障不足,因工程款未及時支付,施工單位積極性較差。
(三)對交通疏解不重視,施工圍蔽簡單粗暴。部分施工單位未按審核疏解方案實施,在施工過程中僅用圍蔽板甚至鐵馬進行圍蔽,未按要求設置安全防護設施、交通標志和標線,疏導員更是少有安排。
三、政協委員意見建議
(一)提高統籌規劃能力。強化跨部門協作配合機制,完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職責,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分工明確、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深化細化地鐵建設、舊路改造、管網更新等方面的規劃設計方案,分輕重緩急進行實施,保障道路安全暢通。要細致做好科學施工計劃,分路段、分時段施工,簡化、優化施工程序,合理安排人員、縮短工期,搶時間、搶進度,并做好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管理工作,確保不能因施工影響群眾正常出行。
(二)提升占道開挖施工的組織管理水平。一是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標準規范。住建、交通、水務等工程建設主管部門進一步完善交通、水務、地鐵、電力、燃氣、通訊(通信)等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統一市政工程執法標準,完善市政工程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二是明確施工現場信息公示,做好項目名稱、建設單位、施工工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公示。加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控噪聲、揚塵污染,加強施工質量控制與地下管線保護。三是建立道路挖掘協調工作小組負責制。做好重點片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現場交通組織,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保障安全。
(三)提高文明施工監管意識。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規范執法行為、強化管理效能,全面提升轄區道路領域施工的規范化、程序化、閉環化管理水平,確保對道路違法行為的及時、有效查處,切實維護道路的安全暢通,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環境。
(四)加強宣傳。道路占用挖掘年度計劃向社會公示,審批前到周邊社區進行宣傳,通過居委會邀請居民、商戶參加圍蔽方案的擬定,最大限度減少影響居民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