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空港委
根據《中共廣州市花都區委辦公室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花辦發〔2011〕29號),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管理委員會(簡稱:區空港委)是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任務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于空港經濟、綜合保稅區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廣州空港經濟區、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實施廣州空港經濟發展規劃和廣州空港經濟區、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產業政策。
(二)組織協調廣州空港經濟區(花都區域)的開發建設;配合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做好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花都區域)的開發建設;協調建設部門實施廣州空港經濟區(花都區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市政設施建設。
(三)負責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及配套工程(花都區域)的征地、拆遷和安置工作,并負責其項目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
(四)配合編制廣州空港經濟區的相關規劃和土地收儲、出讓計劃,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實施。
(五)配合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和區招商部門實施廣州空港經濟區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并為落戶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
(六)負責轄區內落戶企業的黨建及工、青、婦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任務,區空港委內設4個正科級機構。
(一)辦公室及職能
人秘科更名為辦公室。負責文電、宣傳、會務、檔案、督辦、統計、計生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信訪、政務公開;負責活動的策劃、籌備、組織和對外聯絡、咨詢;負責文件的起草、審核和機關公文處理;負責財務管理、政府采購和固定資產管理;負責組織人事、機要保密、行風建設、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區空港黨工委的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工作;負責后勤保障。
(二)規劃用地科及職能
規劃建設科更名為規劃用地科。負責區空港委牽頭項目的用地及規劃報建工作;負責花都區域內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及配套工程項目的規劃、用地等工作;參與標識廣州空港經濟區的相關規劃;與市、區職能部門共同做好相關規劃、用地手續的報批;參與編制廣州空港經濟區的土地收儲和出讓計劃。
(三)建設服務科及職能
遷建科更名為建設服務科。負責區空港委牽頭項目的建設;協助落戶企業建設及協調解決運營過程中的問題;負責花都區域內廣州新白云國際機場及配套工程項目的征地、拆遷、安置等工作;協調廣州空港經濟區(花都區域)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市政設施建設;負責園區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勞動監察、安全生產、消防檢查監督工作。
(四)招商發展科及職能
招商服務科更名為招商發展科。配合市、區制定招商引資和扶持企業發展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廣州空港經濟區(花都區域)招商活動的策劃和組織;負責招商資料編制和招商信息的收集以及宣傳;負責招商項目洽談、投資評估以及投資合同的起草與簽訂;負責招商人員管理和業務技能培訓;協助企業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外匯登記、環評、項目立項等;為企業提供各類法律法規及政策咨詢服務;負責編制經濟發展計劃和項目年度投資計劃;配合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做好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花都區域)的保稅業務。
三、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
核定區空港委事業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兼任黨組書記),副主任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9名;機關后勤服務人員數3名。人員經費按原渠道撥付。
四、其他事項
(一)區空港委的非稅收入納入區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
(二)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調整的,按規定時限到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五、附則
本方案由廣州市花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解釋,其調整由廣州市花都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