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實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花都區發放第一批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通知書
傳統風貌建筑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載體,也是城市記憶和地域特色的重要體現。為深入貫徹落實《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廣州市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規定》,近日,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牽頭組織鎮(街)及村社,充分調查每處建筑產權及使用情況,結合實際確定了保護責任人。目前,花都區已發放第一批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通知書91份,進一步夯實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
《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通知書》以法律法規為依據,明確建筑所有權人、代管人或使用人為第一責任人,要求其嚴格履行日常維護、安全隱患排查、修繕申報等義務,并支持和鼓勵保護責任人根據傳統風貌建筑的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化利用。同時,通知書附有每處建筑的保護利用圖則及日常維護與修繕資金補助申報工作指引,為保護責任人提供規范化操作指引。通過明確保護責任主體、細化管理要求,將進一步推動形成“政府主導、責權明晰”的保護機制。
下一步,該局將加強對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的指導,積極履行保護職責,同時依職能協同保護責任人開展建筑修繕及合理利用工作。

(花都區第一批傳統風貌建筑分布)

(花山鎮儒林村傳統風貌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