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并網確認申報工作的公告
各相關企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能源局關于貫徹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試行)》(粵能規〔2025〕2號),做好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不對年自發自用電量比例作要求的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確認工作,根據《廣東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并網確認工作的通知》(粵能新能函〔2026〕85號),現組織開展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并網確認申報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申請納入以上確認范圍尚未并網的項目,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項目類型。項目為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的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備案時間。項目已于2025年1月23日及以前完成備案。
(三)支持并網意見獲取時間。項目已于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獲得電網企業支持并網意見。
(四)并網電壓等級及裝機容量。項目與公共電網連接點電壓等級不超過10千伏(20千伏)、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
(五)建成時間。項目電源于2026年4月10日前全部建成,建成容量與備案容量一致。
(六)建設場址要求。項目所依托場址符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及其他相關規劃和政策規定。
二、組織實施
請按照《廣東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并網確認工作的通知》(粵能新能函〔2026〕85號,該通知已在廣東省能源局官網主動公開)文件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紙質件3份,按順序裝訂成冊,逐頁加蓋投資主體公章或蓋騎縫章,同時提交電子版光盤3份)。以上申報材料,請于2026年4月13日12:00前報區發改局(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松園路13號區發展改革局,咨詢電話:86883789)。逾期未申報的,視同放棄申報,相關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附件:1.廣東省能源局關于組織開展利用農業建(構)筑物建設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并網確認工作的通知(鏈接:https://drc.gd.gov.cn/gdsnyj/gkmlpt/content/4/4876/post_4876246.html#4247)
2.項目并網確認申請表
3.申報材料清單
4.××公司農業建(構)筑物分布式光伏項目清單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