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開展花都區農村亂占耕地建非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工作技術服務項目的詢價公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擬開展花都區農村亂占耕地建非住宅類房屋專項整治工作技術服務項目,現誠邀相關單位報價,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述
為進一步夯實我區存量農占耕非住宅類數據基礎、收集分析數據情況、完善工作臺賬,建立“一案一策”檔案和編寫成果分析報告,強化數據核查、審核、整改、上報、核銷等環節力量,確保高質量、高標準、高效率完成花都區農村亂占耕地建非住宅類房屋整治工作,切實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規范我區自然資源管理秩序。
(二)工作內容
1、農占耕圖斑核查:主要為內業工作,含農占耕圖斑合法手續分析壓占數據、圖斑套圖、圖斑分割及性質判定、圖斑情況臺賬整理以及圖斑信息審核五個環節。
2、協助拆除類圖斑整改驗收:對采用拆除復耕方式整改的農占耕非住宅類圖斑現場拍攝離線照片包、核實現場復耕整改情況。
3、農占耕圖斑檔案整理和協助編寫成果報告:對所有圖斑整改過程進行閉環記錄,根據分類情況將每宗圖斑所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如完善手續類圖斑的需整理對應用地手續材料,拆除復耕類圖斑需整理現狀圖、規劃圖、核銷表、現場照片,并根據工作要求,協助編寫成果分析報告。
(三)其他要求
1、本項目服務期限為1年,項目所涉圖斑數量可通過電話咨詢。
2、為保障項目的高質量實施,本項目的負責人須安排具有類似項目實施經驗的人員,負責項目整體質量把控和協助資源調配。
3、至少派4人或以上常駐采購人指定地點現場辦公,常駐時間與本項目開展時間同步,并提供圖斑現場整改驗收所需的車輛保障。
(四)報價要求
對工作內容分別進行報價,并提供報價的計算方式和計算標準。
二、公告期限
7個自然日(起止日期: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
三、相關要求
(一)參加報價單位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相關條件(自擬聲明函)。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四、需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相關證明);
(二)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或負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三)報價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加蓋公章。
五、報價方式
各參加報價單位根據項目需求制定報價文件,連同需提供的相關文件于2026年4月23日17:30時前提交到我局辦公樓516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江工,聯系電話:020-37736840;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