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花都區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2021年度實施方案編制工作的詢價公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擬開展花都區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2021年度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計劃對花都區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情況編制年度實施方案,誠邀具備服務資質的單位對編制工作進行報價,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3個自然日(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10日)。
二、項目概況
(一)項目概述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非農建設占用水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作指引的通知》(粵國土資耕保發〔2018〕37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擬開展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2021年度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花都區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2021年度實施方案
2.項目預算上限:經研究,實施方案預算費用上限10.9萬元。請各參加報價單位對年度實施方案進行報價。
3.項目工期: 30個自然日。
4.項目要求:結合我區2021年度耕作層剝離地塊的區位條件、交通狀況、耕作土層質量、耕作層剝離再利用情況以及2021年度建設用地項目、墾造水田等土地整治項目的實施計劃和進展情況,在綜合考慮剝離與再利用的供需平衡、時序銜接、運輸距離、堆放地點等因素的基礎上,對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工作進行統籌安排,并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實施方案需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實施。
三、報價單位資格要求
(一)參加報價單位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相關業務經營資質,具備在花都區持續跟進服務的能力和花都區相關項目工作經驗。
四、報價單位需提供基本資質證明文件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生產經營范圍須與本項目相關);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法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在花都區承接相關項目的清單,必要時提供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報價方式
各參加報價單位根據項目需求制定報價文件,連同資質證明文件于2021年2月11日17 時30 分前提交我局辦公樓809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畢工,聯系電話:37736820;
地 址:廣州市花都區迎賓大道5號之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