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85分貝噪音搬遷區山下村、七莊村片區(一期))》的批后公告
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明確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0〕166號)有關規定,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85分貝噪音搬遷區山下村、七莊村片區(一期))》,并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批準時間:2023年3月10日
三、批準文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85分貝噪音搬遷區山下村、七莊村片區(一期))》的批復(20231065)
四、公告內容
(一)使用預留規模的原因
由于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建設和后續運營帶來的噪音問題,已按照要求對廣州白云國際機場擴建工程噪音影響范圍85分貝以上噪音區域居住用房實施搬遷安置。為最大限度地發揮噪音搬遷區的作用,建設用地布局,促進節約集約化用地,保障產業設施建設,現擬開展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85分貝噪音搬遷區山下村、七莊村片區(一期)的規劃調整工作。該部分用地涉及規劃非城鄉建設用地面積共17.0252公頃,不符合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使用預留規模落實該項目所需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二)預留規模使用的情況
廣州白云國際機場三期85分貝噪音搬遷區山下村、七莊村片區(一期)擬使用市級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17.0252公頃,共涉及5個地塊,位于花都區花東鎮山下村,現狀為農用地16.8095公頃、建設用地0.1238公頃及未利用地0.0919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使用預留規模總結
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期末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城鎮工礦用地規模保持不變;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街道意見,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2.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前)
3.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后)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