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項目)》的批后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精神,助力花都區醫療衛生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我區和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建設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分院。為推進項目順利建設,根據《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方案編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8〕64號)及《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土空間規劃過渡期用地空間保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函〔2022〕369號)有關規定,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項目)》,并業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二、批準時間:2023年3月23日
三、批準文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項目)》的批復(2023003)
四、公告內容
?。ㄒ唬┦褂妙A支規模的原因
經核查《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以下簡稱《花都區調整完善方案》),地塊范圍內涉及規劃非城鄉建設用地面積共3.4926公頃,該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使用預支規模落實該項目所需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ǘ╊A支規模使用的情況
廣東省中醫臨床研究院花都院區項目擬使用預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3.4926公頃,共涉及2個地塊,位于花都區花山鎮平山村,現狀為農用地3.4896公頃(其中涉及耕地1.1079公頃)、未利用地0.0030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ㄈ┦褂妙A支規模總結
本方案不突破上級規劃確定的花都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且符合相關規劃,預支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花都區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鎮工礦用地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花山鎮意見,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2.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前、落實后)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