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山前旅游大道南地塊)》的批后公告
為加快促進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融合發展,提升經濟創新驅動力,助力花都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區組織編制的《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山前旅游大道南地塊)》業經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批準同意,現按照相關規定,將方案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批準機關: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二、 批準時間:2023年2月15日
三、 批準文號: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審批表(山前旅游大道南地塊)》的批復(2023739)
四、 公告內容:
(一)使用預支規模的原因
經核查《廣州市花都區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調整完善方案》(以下簡稱《花都區調整完善方案》),山前旅游大道南地塊項目范圍內有4.8034公頃為非城鄉建設用地,主要包括耕地3.5069公頃、園地0.0636公頃、林地0.9245公頃及其他農用地0.3084公,該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區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使用預支規模落實該項目所需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
(二)預支規模使用的情況
山前旅游大道南地塊項目地塊擬使用預支規模4.8034公頃,共涉及1個地塊,位于花都區花東鎮四聯村。根據花都區2020年度土地利用現狀變更調查數據,落實地塊土地利用現狀為農用地4.6304公頃(其中耕地0.0322公頃)、建設用地0.1730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使用預支規模總結
本方案不突破上級規劃確定的花都區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且符合相關規劃,預支建設用地規模落實后,花都區的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鎮工礦用地等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均按上級下達控制指標執行,與原規劃保持一致,本方案編制過程中充分征求相關部門及花東鎮意見,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1.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地塊基本情況表
2.落實地塊土地利用規劃圖(落實前、落實后)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