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農業安全生產投訴舉報制度
為進一步暢通我區農業安全生產投訴、舉報渠道,推進社會監督,切實強化農業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訴舉報范圍
花都區內涉及漁業船舶、農業機械、農藥、畜禽屠宰、畜禽養殖、飼料和獸藥生產、農業沼氣、農業消防安全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瞞報謊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
二、投訴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書信、電子郵件、網絡通信、走訪等形式,向區農業農村局提交投訴舉報信息。
電話:020-36898517
電子郵箱:hdnw@163.com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公益路37號廣州市花都區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510800
三、投訴舉報須知
投訴舉報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反映問題要客觀真實,對所提供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鼓勵實名舉報,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不得捏造、歪曲事實。如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投訴舉報的處理
區農業農村局將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審核和登記,組織對職權范圍內的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處理結果將采取適當方式告知舉報人,舉報人無法聯系的除外。
五、不予受理情形
(一)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
(二)無明確的舉報對象或者具體的舉報事項;
(三)已經受理的舉報,單一舉報人在規定期限內重復舉報的;
(四)其他依法依規判定不予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