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穗花征補充〔2023〕24號
穗花征補充〔2023〕24號
為實施花都區廣州津業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舊廠房“工改工”類微改造項目,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四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我區已于2022年9月21日發布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2〕40號),由于用地范圍調整,擬征收土地面積及補償安置方式發生變化,現補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面積:由“1.5268公頃”調整為“1.5176公頃”,詳見“補充公告附圖”。
二、補償安置方式:征地補償款支付由“于2004年11月9日支付了征地補償款300萬元(包含廣州津業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所處地塊的征地補償款),已落實補償安置”調整為“于2010年1月29日支付了征地補償款953.596819萬元(包含廣州津業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所處地塊的征地補償款),已落實補償安置”。
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穗花府預征〔2022〕40號)其他內容均保持不變。
補充公告時間: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2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預公告補充公告附圖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