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2023 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穗規劃資源(用地)批〔2023〕198號
穗規劃資源(用地)批〔2023〕198號
花都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上報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規劃資源花報〔2023〕502號)及有關報批材料收悉。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州市花都區2023年度第十二批次使用0.6780公頃城鎮建設用地。即同意將花都區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6780公頃(其中耕地 0.0291公頃)轉為建設用地頃。上述土地(合計0.6780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
二、請你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對應核銷耕地數量、水田規模和標準糧食產能指標(確認信息編號:440000202310196003),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進行批后實施審查后積極開展具體項目供地工作;及
時將批后實施情況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填報,并按反饋制度要求上報我局,以便我局上報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備案。
四、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稅等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 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