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23年度第六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花都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關于上報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23年度第六十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穗規劃資源花報〔2023〕626號)及有關報批材料收悉。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廣州市花都區(空港經濟區)2023年度第六十二批次使用0.7013公頃城鎮建設用地。即同意將花都區人民政府屬下的國有農用地0.7013公頃(不涉及耕地)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0.7013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
二、進行批后實施審查后積極開展具體項目供地工作;及時將批后實施情況及具體項目的供地情況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填報,并按規定報備。
三、使用土地涉及的耕地占用稅等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你區自然資源管理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