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于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項目廣州段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 自然資函〔2023〕713 號
自然資函〔2023〕713 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審批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項目廣州段用地的請示》(粵府〔2023〕65 號)業經國務院批準, 現批復如下
一、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佛山西站至廣州北站段項目廣州段征收農民集體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同意你省廣州市白云區、花都區征收農民集體土地 38.9332 公頃。
二、你省應督促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土地征收,落實征地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保障體系,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動工用地。
自然資源部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