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待遇追回決定書送達公告(劉宗華)
(穗花社保追字〔2025〕1號)
劉宗華(公民身份證號:420526197702******):
劉宗華違規領取失業保險待遇一案,本辦已受理。因你拒收《社會保險待遇追回決定書》(穗花社保追字〔2025〕1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社會保險待遇追回決定書》(穗花社保追字〔2025〕1號)。
決定內容如下:將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期間多領取的失業保險待遇13,155.75元,退回我辦指定賬戶。
請你盡快前來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地址:花都區天貴路101號3樓稽核科)簽收該文件。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花都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于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