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通知書送達公告(盧燕嫦)
(穗花社保退字〔2025〕5002號)
盧燕嫦(公民身份證號:440621195611******):
盧燕嫦違規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一案,本辦已受理。《退款通知書》(穗花社保退字〔2025〕5002號)因“派送異常”,無法正常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退款通知書》(穗花社保退字〔2025〕5002號)。
通知內容如下:
請你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2010年6月至2014年11月期間領取的82760.98元養老保險待遇退還我辦指定賬戶。
銀行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廣州市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
賬號:3602006409200147576
開戶行:工商銀行花都公益支行
附言:退回盧燕嫦養老待遇
請你盡快前來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地址:花都區天貴路101號3樓稽核科)簽收該文件。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上述處理意見有異議,請在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辦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注:原《退款通知書》(穗花社保退字〔2024〕5053號)文書作廢。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