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送達公告(冉景鑫)穗花社保收告〔2025〕5028號
冉景鑫(公民身份證號碼522227********4813):
吳傳中(公民身份號碼430425********1538)工傷先行支付一案我辦已受理。根據法院判決你需承擔相應責任。此前向你送達的《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穗花社保收告〔2025〕5028號)因“退回”,無法正常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穗花社保收告〔2025〕5028號)。
告知內容如下:
將吳傳中的工傷保險待遇54,908.81元退還至我辦指定賬戶。
戶名: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賬號:44001400701050061663-0001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
行號:105581000042
附言:交回吳傳中工傷先行支付待遇
請你盡快前來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地址:花都區天貴路101號3樓稽核科)簽收該文件。
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花都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于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