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社保收告〔2024〕5011號高艷霞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一案
穗花社保收告〔2024〕5011號
陟昌樂(413026198011******):
因高艷霞(440184198211******)符合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條件,本辦已受理其工傷先行支付申請。
因你目前下落不明,《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穗花社保收告〔2024〕5011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方式無法送達你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收回社會保險待遇告知書》(穗花社保收告〔2024〕5011號),通知內容如下:支付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關于高艷霞工傷先行支付待遇81944.26元。
請你盡快前來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地址:花都區天貴路101號3樓稽核科)簽收該文件。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如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本決定書送達之日起60日內向花都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于6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公室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