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決定書編號 | 被處罰單位(人) | 違反法律條文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 | 處罰決定日期 |
1 | 2021年0108 | 廣州市冠元中醫醫療有限公司(廣州花都冠元中醫診所) | 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擅自開診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06-23 |
2 | 2021年0121 | 廣州市雍雅美容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06-23 |
3 | 2021年0122 | 廣州唯萬游泳場館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06-24 |
4 | 2021年0123 | 廣州市和林桑拿沐足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06-24 |
5 | 2021年0109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杏林門診部( 花都杏林綜合門診部) | 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 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要求擅自開診 | 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