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決定書編號 | 被處罰單位(人) | 違反法律條文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 | 處罰決定日期 |
1 | 花衛醫罰[2021]0053號 | 唐康加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在廣州市花都區獅嶺鎮咸水嶺均一市場街二巷8號對面場所內執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 | 沒收花衛醫證保[2021]0027號《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決定書》登記保存的物品,罰款 | 50000 | 2021年6月11日 |
2 | 花衛傳罰[2021]0070號 | 廣州市花都區廣北醫療門診部(廣州花都廣北醫療門診部) | 違反了《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 2021年5月6日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 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 罰款 | 2500 | 2021年6月7日 |
3 | 花衛醫罰[2021]0071號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詹文冬診所(詹文冬診所) | 違反了《處方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 | 2021年4月2日使用未取得處方權的人員開具處方 | 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 罰款 | 800 | 2021年6月7日 |
4 | 花衛傳罰[2021]0074號 | 廣州市舒爾口腔醫療有限公司(舒爾口腔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 | 2500 | 2021年6月25日 |
5 | 花衛公罰[2021]0081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佶千匯纖體美容沙龍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3日 |
6 | 花衛公罰[2021]0083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露沙美發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9日 |
7 | 花衛公罰[2021]0085號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錦纖化妝品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日 |
8 | 花衛公罰[2021]0086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維妮美容院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4日 |
9 | 花衛公罰[2021]0087號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友德新之膚美容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4日 |
10 | 花衛公罰[2021]0088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痘衛士美容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10日 |
11 | 花衛公罰[2021]0089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詩彤美容院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3日 |
12 | 花衛公罰[2021]0090號 | 廣州市花都區若顏美容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17日 |
13 | 花衛放罰[2021]0091號 | 廣州虹日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虹日口腔門診部)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十六條第二款 | 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擅自開展放射診療工作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 警告,罰款1500元 | 1500 | 2021年6月24日 |
14 | 花衛傳罰[2021]0092號 | 廣州虹日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虹日口腔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 2021年5月17日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24日 |
15 | 花衛傳罰[2021]0093號 | 廣州虹日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虹日口腔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24日 |
16 | 花衛傳罰[2021]0097號 | 廣州花都億雅口腔門診部(廣州花都雅億口腔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25日 |
17 | 花衛傳罰[2021]0098號 | 廣州花都億雅口腔門診部(廣州花都雅億口腔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 2021年5月14日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用后未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25日 |
18 | 花衛傳罰[2021]0101號 | 廣州市花都區獅嶺美云牙科診所(美云牙科診所)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18日 |
19 | 花衛傳罰[2021]0102號 | 廣州市花都區獅嶺信寶門診部(信寶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消毒工作未執行《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范》的規定和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28日 |
20 | 花衛傳罰[2021]0103號 | 廣州金港恒益綜合門診部有限公司(金港恒益綜合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消毒工作未執行《口腔器械消毒滅菌技術操作規范》(WS 506-2016)的規定和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17日 |
21 | 花衛傳罰[2021]0104號 | 廣州市美嵐醫療有限公司(美嵐口腔診所)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 | 未對在用的壓力蒸汽滅菌器定期開展滅菌效果化學監測和生物監測工作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2500元 | 2500 | 2021年6月18日 |
22 | 花衛公罰[2021]0105號 | 廣州壹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花都第八分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1日 |
23 | 花衛公罰[2021]0107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然美美容美發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9日 |
24 | 花衛公罰[2021]0108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艾倫美容美發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9日 |
25 | 花衛公罰[2021]0109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蔓莎美容院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9日 |
26 | 花衛公罰[2021]0106號 | 廣州市花都區花都區新之嬌美容院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30日 |
27 | 2021年0022 | 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 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 |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1日 |
28 | 2021年0080 | 廣州市花都區赤坭麥惠英內科診所(麥惠英內科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未定期消毒和清潔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1日 |
29 | 2021年0081 | 花都振興醫療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2日 |
30 | 2021年0086 | 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振興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3日 |
31 | 2021年0087 | 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益群店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3日 |
32 | 2021年0088 | 廣州市東福百貨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3日 |
33 | 2021年0089 | 廣州樵通酒店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7日 |
34 | 2021年0091 | 廣州虹日口腔門診部有限公司(虹日口腔門診部) | 《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及第四款 | 口腔CBCT診斷新建項目未按照規定對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設施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職業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第五項、第六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16日 |
35 | 2021年0092 | 廣州市花都區獅嶺美云牙科診所(美云牙科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1日 |
36 | 2021年0093 | 廣州市花都區獅嶺信寶門診部(信寶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1日 |
37 | 2021年0094 | 廣州金港恒益綜合門診部有限公司(金港恒益綜合門診部)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9日 |
38 | 2021年0095 | 廣州頌雅門診部有限公司(頌雅口腔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4日 |
39 | 2021年0096 | 廣州頌雅門診部有限公司(頌雅口腔門診部) | 違反了《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 | 一樓口腔CBCT診斷新建項目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設施未按照規定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八十七條、第六十九條第六項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4日 |
40 | 2021年0097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新和醫療門診部(廣州花都花城新和醫療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六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4日 |
41 | 2021年0098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福強中西醫門診(花都福強中西醫門診)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4日 |
42 | 2021年0101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杏林門診部( 花都杏林綜合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4日 |
43 | 2021年0102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崔建診所(崔建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0日 |
44 | 2021年0103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滕樹森診所(滕樹森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9日 |
45 | 2021年0104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黃偉杭診所(黃偉杭診所)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未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9日 |
46 | 2021年0105 | 廣州市花都區獅嶺周海燕診所(周海燕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 | 未將醫療廢物按照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容器內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0日 |
47 | 2021年0106 | 廣州市花都區花城楊屋醫療門診部(廣州花都楊屋醫療門診部)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未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4日 |
48 | 2021年0107 | 廣州獅城中西醫結合醫院有限公司(廣州花都獅城中西醫結合醫院)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五十二條條的規定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未落實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 | 警告 | / | 2021年6月18日 |
49 | 2021年0108 | 廣州市冠元中醫醫療有限公司(廣州花都冠元中醫診所) | 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擅自開診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23日 |
50 | 2021年0109 |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杏林門診部( 花都杏林綜合門診部) | 違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 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要求擅自開診 | 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26日 |
51 | 2021年0111 | 廣州市花都區秀全尚品口腔診所(尚品口腔診所)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 | 警告 | / | 2021年6月11日 |
52 | 2021年0112 | 廣州市花都區港龍醫療門診部(廣州花都港龍醫療門診部)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擅自開診
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16日 |
53 | 2021年0113 | 廣州市花都區金港醫療門診部(普通合伙)(金港外科醫療門診部)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一條 | 未執行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控指揮辦防治組2021年6月13日印發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擅自開診
的《花都區新冠疫情防治組關于暫時關停所有門診部、診所的通知》的要求 |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條第五項 | 警告 | / | 2021年6月17日 |
54 | 2021年0121 | 廣州市雍雅美容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23日 |
55 | 2021年0122 | 廣州唯萬游泳場館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24日 |
56 | 2021年0123 | 廣州市和林桑拿沐足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年6月24日 |
57 | 2021年0124 | 廣州秀香兒健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八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 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