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決定書編號 | 被處罰單位(人) | 違反法律條文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 | 處罰決定日期 |
1 | 2021年0120 | 李永超 | 《處方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款及第四十七條 | 2021年6月2日在未取得處方權的廣州花都仁德康門診部開具處方 | 《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8-3 |
2 | 2021年0154 | 廣州廣美美姿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廣美美姿醫療美容門診部) | 違反了《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 | 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不符合衛生要求 | 依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 | 警告 | / | 2021-8-4 |
3 | 2021年0159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雅樂游泳場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8-3 |
4 | 2021年0161 | 廣州市寶柏牙科門診部有限公司(寶柏牙科門診部) | 《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二款 | 使用的一次性醫療用品用完后未及時進行無害化處理 | 《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 罰款 | 1000 | 2021-8-6 |
5 | 2021年0171 | 廣州市宏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云峰花園游泳池)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8-2 |
6 | 2021年0172 | 廣州碧花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8-3 |
7 | 2021年0173 | 廣州市花都區新華泳之匯游泳館(祈福輝煌臺游泳池)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第一款 | 未按照規定對公共場所的空氣、微小氣候、水質、采光、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8-4 |
8 | 2021年0174 | 廣州市泰榮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花都皇冠假日酒店分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第(二)項 | 衛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處罰。 | 警告 | / | 2021-8-5 |
9 | 2021年0175 | 廣州御逸沐足保健有限公司 | 違反《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 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 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處罰 | 警告、罰款 | 500 | 202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