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關于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的補充通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知識產權局 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現將我局2020年5月2日發布的《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通告》補充如下:
一、關于第二點“招聘條件及對象”的具體資格條件中關于考生教師資格證的要求調整為:
2020屆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報考各學段教師崗位可按崗位專業要求報考。若聘用成功,可以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輔助性工作,要求必須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立即終止聘用。
二、關于第三點“招聘程序”的筆試要求補充如下:
對具有博士學位的考生,免筆試,直接進入綜合素質評估環節。
三、報名系統于2020年6月17日8:30至2020年6月18日12:00開放,請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進行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已報名的人員無需重復報名。
本次招聘其余要求,以我局2020年5月2日發布的《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為準。
本通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