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2021年度符合發放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的名單公示
根據《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轉發向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轉〔2019〕23號)的要求,向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登記在冊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生活困難補助。
經個人申請、區教育局等多部門聯合審核,花都區已完成對2021年度符合條件的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申領生活困難補助的資格審核工作,現將2021年度通過區審核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為2022年6月2日—6月9日。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間通過來電、來信、來訪向花都區審核工作小組反映。反映時,應寫清或講明異議理由,以單位名義反映的要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報)真實姓名,要有具體事實并留聯系電話和地址;不報或不簽署真實姓名,以及不提供具體事實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單位:花都區教育局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天貴北路10號區教育局922室
電話:020--36898754
附件: 花都區2021年度符合發放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名單.xlsx
廣州市花都區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