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塱頭周邊農田水利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穗花發改投批〔2025〕19號
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人民政府:
《炭步鎮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審批塱頭周邊農田水利改造項目可研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花都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建設方案聯審決策委員會水務專業委員會關于塱頭周邊農田水利改造項目建設方案意見的函》,原則同意你單位報來的塱頭周邊農田水利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504-440114-19-01-219416)。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塱頭村及周邊村莊。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項目為塱頭村及周邊村莊農田水利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包括渠道整治、清淤疏浚和其他工程。其中渠道整治:新建U型渠總長2133米、新建混凝土襯砌渠道總長2638米、新建鋼筋混凝土擋墻總長373.17米、新建漿砌石擋墻總長350米;清淤疏浚:渠道清淤總長880米、管道清淤總長40米、山塘清淤4400立方米;其他工程:新建U型渡槽總長186米,新建截洪溝總長428米,新建涵管總長549米,新建排灌站1座,新建泵站2座,更換水泵1套,翻新排灌站3座、泵站1座和抽水站1座內外墻等。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本項目估算總投資2703.9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2241.40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338.17萬元,預備費為124.39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人民政府統籌管理。
五、建設工期。項目施工計劃工期為2025年12月開工,2026年12月完成建設。
六、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八、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各項開工、施工條件;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批復投資開展限額設計,嚴格控制造價。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塱頭周邊農田水利改造項目
項目代碼:2504-440114-19-01-219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