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白云機場北花山鎮城區道路承載力優化提升二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穗花發改投批〔2025〕42號
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
《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關于申請審批白云機場北花山鎮城區道路承載力優化提升二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單位報來的白云機場北花山鎮城區道路承載力優化提升二期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505-440114-18-01-667931)。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花山大道、廠區支路和流溪河南路。
二、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本項目包含1條改造道路和2條新建道路,其中改造花山大道(流溪河右干渠至花都大道)約1.09千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紅線寬30米,設計速度為30千米/小時;新建流溪河南路(廠區支路至烏石崗北街)約0.35千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紅線寬20米,設計速度為20千米/小時;新建廠區支路(流溪河灌渠南側至永安東路)約0.26千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紅線寬20米,設計速度為20千米/小時。項目建設內容包含道路工程、給排水工程、交通設施工程、照明工程、電力通信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三、投資估算及資金來源。本項目估算總投資10957.79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為7216.2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為3088.75萬元,預備費為652.80萬元。資金來源為區財政資金,并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
四、建設管理模式。項目由廣州市花都區花山鎮人民政府統籌管理。
五、建設工期。項目施工計劃工期為2026年1月開工,2027年7月完成建設。
六、招標事項。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本審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內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本審批文件持續有效;有效期屆滿時未完成下一階段審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向我局申請延期,未辦理延期手續的,本審批文件自動失效。
八、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各項開工、施工條件;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組織實施;嚴格按照本批復投資開展限額設計,嚴格控制造價。
附件: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
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項目名稱:白云機場北花山鎮城區道路承載力優化提升二期項目
項目代碼:2505-440114-18-01-6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