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區首創“1+N”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制度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近日,花都區在全市首創“1+N”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制度,力求“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提供法治建設“明白卡”。
一是強化思想引領,實現兩張清單全覆蓋。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結合工作實際和各級各類黨政主要負責人職責特點,分類梳理形成黨委(部門)、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兩張清單,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主要職責進行了細化分解,實現全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全覆蓋,有力推動黨政“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提檔升級。
二是創新“1+N”模式,凸顯履職實效。在全市率先建立“1+N”職責清單制度,其中,“1”為履職主清單,規定共性內容,包括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共八大項內容;針對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因職能而異、因崗而異的實際情況,設置“N”個自選事項,根據崗位履責和工作實際增設不少于兩項個性化職責清單自選事項,每年進行動態調整,增強法治建設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推進將各方面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三是用好“指揮棒”,強化督導考核。區委依法治區辦將進一步壓緊壓實法治建設責任,以法治花都建設考評、法治督察為抓手,督促領導干部充分發揮好“關鍵少數”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帶頭引領作用,以更加嚴實有力的舉措,更加務實有效的作風,更加自覺主動的擔當,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工作走深走實,為花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