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書花都府行復〔2025〕710號
申請人:任某某。
被申請人: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人民政府。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的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向本府申請行政復議,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申請人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并責令被申請人重新處理。
申請人稱:
因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水口村村民委員會不配合提供申請信息,不理會和拒絕村民的公開信息要求,村民要求被申請人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村委會提供村務公開信息,村民兩年來申請村務公開信息都是由被申請人督促回復公開信息,現在推卸責任,要求申請人向村委會申請公開信息。
被申請人答復稱:
一、被申請人作出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符合法定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案中,被申請人于2025年7月4日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經核查后,被申請人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涉案《答復書》,于2025年7月29日向申請人送達涉案《答復書》,申請人于2025年7月29日簽收。
因此,被申請人作出涉案《答復書》符合法定程序。
二、被申請人作出的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內容合法
申請人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政府公開以下信息:(1)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十八歲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以及村民代表人數和共產黨員人數;(2)水口村2025年召開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3)水口村2018年至2024年每年召開村民購買醫保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第九條規定:“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主持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七人、九人或者十一人組成。”,第十一條規定:“村民選舉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五)審查、登記并公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處理村民對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有異議的申訴;”。
另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規定:“村務公開事項包括:(四)本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處置以及經營管理情況:1.村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招投標、合同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以及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情況;……(五)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依法選舉、推選、罷免、辭職和候選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民主評議情況;(六)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及其管理使用,以及本村的公共服務情況:……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養老待遇人員,享受政府資助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及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人員,領取政府津貼人員,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范圍對象人員以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情況;”
根據上述規定,申請人申請的(1)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十八歲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以及村民代表人數,屬于選舉委員會在換屆選舉期間應當公布的信息,屬于村務公開的內容;(2)水口村2025年召開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屬于村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第四項應當公開的村務信息;(3)水口村2018年至2024年每年召開村民購買醫保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屬于村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第六項應當公開的村務信息。據此,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申請內容正確。
而2025年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共產黨員人數屬于黨務信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政府信息。
綜上,被申請人對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的答復內容合法,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理由不能成立,請依法駁回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本府查明:
2025年7月4日,申請人向被申請人申請公開:1.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十八歲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以及村民代表人數和共產黨員人數;2.水口村2025年召開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3.水口村2018年至2024年每年召開村民購買醫保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要求復印件加蓋公開單位公章與原件一致的印章,拒絕以提供網址鏈接或互聯網方式查詢。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為紙質,獲取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為自行領取。
2025年7月25日,被申請人作出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針對申請人的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內容如下:“一、你申請公開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18歲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屬于村務信息,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根據《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村民委員會選舉前對參加選舉的公民進行登記。水口村最近一次選舉于2020年10月啟動,2021年1月結束,目前未啟動新一屆選舉;二、你申請公開的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村民代表人數,經查,為45人;三、你申請公開的2025年度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共產黨員人數,屬于黨務信息,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范圍,不適合由本機關公開;四、你申請公開的水口村2025年召開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屬于村務信息,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五、你申請公開的水口村2018年至2024年每年召開村民購買醫保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屬于村務信息,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上述村務信息有關情況建議你徑向水口村委會咨詢,聯系電話:86843538。”
2025年7月29日,被申請人將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直接送達申請人。
以上事實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送達回證等證據為證。
本府認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獲取的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獲取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外以自己名義履行行政管理職能的,可以由該派出機構、內設機構負責與所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牽頭制作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之規定,被申請人作為行政機關,具有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進行處理的法定職責。
關于申請人申請公開的2025年至6月30日止水口村十八歲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村民代表人數和共產黨員人數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以及《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規定:“村務公開事項包括:……(五)村民委員會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依法選舉、推選、罷免、辭職和補選情況;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民主評議情況。”的規定,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及村民代表人數應屬于村務信息,共產黨員人數屬于黨務信息,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被申請人答復稱有選舉權的村民人數及共產黨員人數不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并根據實際掌握信息的情況向申請人告知水口村選舉情況及村民代表人數,并無不當。
關于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水口村2025年召開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信息的信息。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第(四)項:“村務公開事項包括:……(四)本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處置及其經營管理情況:1.集體經濟項目的立項、招投標、合同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以及村集體經濟所得收益的使用情況;”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水口村村委會就五口風水魚塘轉為非經營性資產用途一事召開村民會議的相關信息屬于村務公開的范圍,村務信息的公開主體為村民委員會,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被申請人答復該信息不屬于其機關公開,并指引申請人向水口村委會咨詢,并無不當。
關于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水口村2018年至2024年每年召開村民購買醫保的“四議兩公開”現場會議記錄及錄音和水印相片視頻證據的信息。根據《廣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第七條第(六)項:“村務公開事項包括:……(六)政府撥付和接受社會捐贈的救災救助、補貼補助等資金、物資及其管理使用,以及本村的公共服務情況:……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領取養老待遇人員,享受政府資助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特殊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以及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人員,領取政府高齡津貼人員,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范圍對象人員以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分配情況;”的規定,申請人申請公開的水口村村委會召開為村民購買醫療保險的會議的相關信息應當屬于村務公開的范圍,村務信息的公開主體為村民委員會,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條規定的政府信息,被申請人答復稱該信息不屬于其機關負責公開,并指引申請人向水口村委會咨詢,并無不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的規定,申請人于2025年7月4日向被申請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人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并于2025年7月29日直接送達申請人,符合法定程序。
綜上所述,申請人要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理據不足,本府不予支持。
本府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
維持被申請人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的花炭府公開復〔2025〕10號《炭步鎮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
申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