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政協十一屆花都區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003號提案答復的函
花發改函〔2024〕232號
譚鋒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完善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機制的建議》(第2003號)收悉。我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24日、9月18日進行了電話溝通,9月19日進行上門拜訪,經綜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會辦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積極解讀宣傳相關政策,化解矛盾糾紛
根據《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住宅停車場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停車場經營者有權依法自主定價,具體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與業主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約定。對于已售住宅,需制定或提高住宅停車場收費標準的,《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試行)》為業主與停車經營者協商議價提供了程序規范。自2021年《廣州市住宅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協商議價規則(試行)》實施以來,我局以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區職能部門、相關鎮街通過電話、12345熱線、協調會等多種方式,積極指導鳳翎臺等住宅小區業主與停車場經營者協商議價。
二、及時反饋實施情況,協助修訂完善相關政策
針對近年來住宅停車場議價成功率不高、議價規則被規避等問題,目前上級部門正在研究完善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有關政策,我局已將我區住宅停車服務收費協商議價實施情況向市發展改革委反饋,協助市相關部門進一步修訂完善議價規則有關政策。
三、加強巡察執法力度,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區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和執法辦案力度,加強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價格方面的檢查頻次,對停車場經營者未按議價規則要求進行協商議價擅自制定或提高停車收費標準、違法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利用虛假或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及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業主與其進行交易、違反法律法規牟取暴利、變相提高價格或價格歧視等違法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感謝你們對我區價格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花都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