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關于政協十一屆花都區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第2028號提案答復的函
穗公花復〔2024〕86號
劉明德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產業園區道路交通規范管理提議》(第2028號)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區交通運輸局、花山鎮人民政府進行認真研究辦理,并與您在6月24日進行了座談交流,經綜合區交通運輸局、花山鎮人民政府的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提案》反映空港經濟區(龍港路)存在大型車輛占道停放問題,龍港路與平東村道路口交通管理不夠完善的問題,影響進駐企業健康運行發展,阻礙區戰略項目的建設引進。
二、工作開展情況
針對您反映的交通問題和建議,現將核查處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龍港路大型車輛占道停放問題。龍港路周邊有多個大型物流集群進駐,存在施工企業、物流企業車輛違停情況。我分局多次組織警力加大龍港路及其周邊道路的巡邏和違法整治。6月25日至8月20日,在龍港路及周邊道路共查處貨車各類交通違法126宗,勸導清理機動車亂停亂放75宗。同時,市空港委已在龍港路設置禁停、限速等交通標志標識,但因龍港路未正式命名移交,且平東南路、平東東路等路段為村道,無法進行非現場執法(即無法對違停車輛進行查處),因此,我分局常態化會同屬地鎮街通過走訪企業、企業微信等渠道,對周邊村居群眾、企業員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違停危害性的宣傳教育,提升群眾法律意識和交通安全意識。
(二)龍港路與平東村道路口交通組織問題。龍港路與花都大道、平東村道接駁,龍港路與平東村道路口存在交通組織未建設完畢,影響大型車輛通行的問題。經核查,龍港路為廣州市空港委建設,目前仍未進行移交,不屬于區交通運輸局、花山鎮人民政府管養,龍港路與平東村道接駁位置形成壺口,車輛由平東村道轉入龍港路需逆行一段道路。針對以上情況,我分局會同省交規院對龍港路進行深入評估,并將交通組織優化方案通過函件發至廣州市空港委,對龍港路與平東村道路口提出硬化路面、增設標志標線等建議。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分局聯合區交通運輸局、花山鎮人民政府將進一步推進相關工作:一是推進空港經濟區產業園周邊道路基礎設施建設。目前區交通運輸局正加快空鐵大道二期、機場第二高速至T2航站樓連線工程、新花大道(花都大道-迎賓大道)工程、平石路(蓮山路-G106國道)工程等項目,促進改善片區出行環境。二是持續跟進龍港路道路交通設施建設優化,積極與市空港委溝通協調,明確道路交通設施優化建議,掌握設施建設與道路移交動態,推動道路交通設施建設進度。三是以點帶面,加強龍港路周邊道路交通違法治理與宣傳,針對性引導企業車輛,特別是大型車輛規范停放、守法通行。
感謝您對我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以上意見可主動公開。
廣州市公安局花都區分局
2024年9月13日